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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业与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5-03-29 供应链管理
详细介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部所属10家事业单位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见附件1)。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即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年龄要求详见具体岗位表。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如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3.留学回国人员:学成回国两年内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应在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政策要求。

  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各招聘岗位所留联系方式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企业报告。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不是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数组织招聘或取消招聘。对于取消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笔试为公共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准考证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核检查合格考生,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有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分,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5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不是按照该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招聘。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的形式、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各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人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不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工业与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提交的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