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合理的安排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师生寒假期间学习生活,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和谐安全的假期,确保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5年寒假和春季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小学期末质量监测由学校组织实施,一年级、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年级至六年级在2025年1月13日至14日,共两天;初中期末质量监测定于2025年1月13日至14日,共两天,具体时段由学校自行组织安排。
2.高中期末考试。普通高中各年级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由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高三“一模”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17日,共两天;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至19日,共两天。中职学校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一般为2025年1月12日至14日。
1.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定于2025年1月17日(农历十二月十八,周五)、初中和中职学校定于2025年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十九,周六)、高中定于2025年1月2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四,周四)教职工离校,寒假开始。
2.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定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周四)正式开学。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 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1.做好质量监测和综合素养评价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学校期末质量检验及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整理、完善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有关的资料,做好学期总结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各中学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指导学生、班主任及时完成各项信息录入和确认工作,确保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2.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要持续做好万师访万家工作,深入开展家校互动,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关爱帮扶工作,科学布置假期作业,防止给学生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上的压力;要指导家长做好亲子陪伴、亲子沟通工作,关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控制使用电子科技类产品时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科学指导师生寒假生活。各地各校要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提高各科作业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创新假期作业方式,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鼓励中小学为有需求的学生探索开展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具体寒假托管计划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4.加强控辍保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健全控辍保学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和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要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确保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坚决防止辍学反弹反复,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5.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校要认真制定春季学期各项工作规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保障各类教学用书提前到位。严格执行招生办学政策,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大班额数量“只减不增”。